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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废油回收,经验丰富,价格有保障

回收废油是具有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一项工作。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及提高回收率和再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要提高废油回收的思想认识问题,应使全体职工认识到,提高回收率是节约能源的重要措施。因此,要克服“废油浪费一点不算啥”的不良倾向。(2) 加强废油回收组织机构的建设。车间、分厂、班组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回收制度,使责任落实到机台和个人,不断提高回收率。(3) 要按照各种油类的不同品种和牌号分别进行回收,不同品种、不同牌号的废油桶,要分门别类存放。特别是不要把润滑脂混入润滑油中,这样就会给废油再生带来很大的困 难。(4) 废油收集桶要有明显的标志,并涂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注意加盖保存,防止杂物、水分进入。(5) 注意把废油收回工作,纳入企业节能计划内, 制订回收指标, 并作为奖惩依据。(6) 注意回收方法:如拆卸清洗润滑油管时,注意回收残留的油;拆除清洗油滤时,要注意废油的回收,把系统低凹和角落处的集油, 用泡沫塑料收集,挤拧在回收容器里。(7) 储存废油的油桶等容器,不应随意移动,以便沉淀,从而提高再生油的质量。

废机油由于长久使用致使粘度降低,杂质增多,通过高温催化将废机油裂解成柴油重新使用,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可观。具体技术如下:

1、生产设备

反应釜,精馏塔,螺旋冷凝器,过滤塔。

2、生产过程

(1)废机油预处理将收购的废机油由分液漏斗先分离去水,然后过200目滤布去掉固体及悬浮物等杂质。

(2)加料将处理的废机油通过漏斗装人裂解反应釜中,注意废机油的加人量不能超过反应釜的2/3。加完废机油后再按废机油重量的0. 5%一1%加人复合高温催化剂FAC,搅拌使其分散于废机油中。

(3)汽化裂解将裂解汽化反应釜加热到400 -.450,此时废机油和催化剂充分接触,裂解为小分子(C izHzs-CzoHaz )柴油,而后汽化成柴油汽化气进入精馏塔。

(4)精馏将上述气体引人精馏塔,通过塔内的十几个塔板而分离出柴油气。精馏塔内的塔板理论上应不少于12块,塔高3-4米.塔的直径不低于30厘米,柴油裂解气从塔顶引出进人螺旋冷凝器中冷凝。

(5)冷凝当裂解汽化柴油气通过冷凝器时(冷凝温度应低于109C),裂解气即可冷凝成液体柴油,少量不凝气(废气约占废机油重量的5% - 10%)可由冷凝管排放,或将其通过钢管导人燃器具中作为燃料利用。

(6去渣当冷凝管中无柴油滴出而只有少量废气时,应减弱火势降温,待温度降到50℃以下时,方可从去渣口将废油渣排出来(废渣约占废机油重量的10%左右)。

(7)脱色过滤将炼制的柴油过精制塔。精制塔分两层:层是脱色层,由活性炭或活性白土吸附而脱色;第二层是过滤层,由240一300目滤布铺在筛网上制成。这样柴油才能得到精制而成为成品燃油。该油可达到国际(GB252-87 )0号柴油标准。

3、生产说明

废机油裂解制柴油所得柴油量约为废机油的80% - 90%,不凝气占5% - 10% ,废油渣约占10%。由废机油生产的柴油与石油精炼出的产品质量基本相同,可供各种车辆作燃料使用。

一、目的 对废机油的管理,使废机油更好地回收,大限度地控制废机油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三、工作流程

(1)废机油要与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的废弃物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存

(2)废机油要用铁质油桶,并且桶盖要盖严

(3)贮存、运送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泄漏和火灾事故。

(4)出厂时需标明名称、编号、类别、数量、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仓储部要做好记录

(5)盛装废机油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应当使用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6)存放点要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并且要有专人管理,存放地点禁止动火

(7)一旦废发生流失、泄漏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应急方案,实施救援处理工作,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8)建立废机油月统计登记,登记内容为日期、产生部门、数量或重量,处置情况及相关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备查。

(9)废机油应该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或环保部门指定单位接受,公司行政部与之签订危废转移协议,并依照有关规定填写和保存废物转移联单。严禁有关人员私自转让、买卖。

(10)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产生废物部门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投放 ↓ 废物收集部门定期将部门内废物集中收存 ↓ 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寻找合法单位进行转移 ↓ 废物收集人员出厂前在包装物上填写标签内容 ↓ 填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危险废物运送到指定处置场所并缴纳危废处理费 ↓ 统计上报机构废物管理部门 ↓ 妥善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废机油回收:回收废旧机油有哪些规定

一条本标准由废机油回收处理法(以下简称本法)十八条一项的规定制定。 润滑油回收储存去除处理方法和设施根据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令的规定。 二条本标准所称废润滑油是指根据本法第十五条二款公告的废润滑油。 第叁条回收、储存、清除废润滑油,不得混入有害物质、重金属、溶剂和其他非废润滑油的油。 第四条废润滑油的回收、储存、清除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废机油回收运输时,车辆机械应设置防雨措施,避免因溢出、泄漏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损害。

二、废机油回收储存场所、容器、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有溢出、泄漏、发出恶臭、污染地面、积水等情事。

三、废机油回收应当储存在有排水及污染物拦截设施的不透水地面。

四、贮运厂(场)区周围设置围栏,设置贮运区,贮存在贮运桶或贮运槽分区,标注其种类和名称,抽油区应在地面用黄线标示。 五、润滑油废弃后贮存在储罐中时,贮存在地块中的高度不得超过3米。 相邻堆栈的高度差不得超过1.5米。 地块的储存宽度和长度不得超过20米。 各区域之间隔开1米以上的通道。 另外,要采取绳索捆绑、护网、拦桩、堵墙、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储存罐掉落、倒塌、倒塌等情事。

六、在贮存槽中废弃润滑油贮存时,贮存槽配备液位高度指示设备; 其贮水池和生产线设备具备防腐措施和功能。 七、用储油罐储存废润滑油,露天储存者,需有防雨设施。 在室内储藏时,储藏环境维持通风。

八、储藏区域周围6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且不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质。 另外,要设置严禁烟火的标识。

九、保持储存区通道畅通,不得干扰出口、消防设备及电气开关等。

十、运输的车辆机械应安装紧急灭火设备。 储存厂(现场)区应安装消防设备及防雷设备或接地设备,并定期检查。

十一、其他被指定为中央主管机关的人。

第五条废润滑油的处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废润滑油应当采用精炼油品或能源利用的方式处理。 用油精制方式处理者,具备油精制设备; 用能源利用方式处理的,配备热处理设备。 二、处理工作在周围有围墙的工厂(场)区内进行。

废油桶是危险废弃物。

一些企业和个人在用完油和硫酸后,随意处理废弃的油桶和硫酸桶。 其实,废弃的硫酸罐和油箱的回收也需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操作。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危险废物越来越多。 据估计,全球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 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工业发达国家已将危险废物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非常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理场,因此危险废物的处理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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